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一年级的识字课中有“……山清对水秀,鸟语对花香”。二年级上册(2001年12月第1版,2012年5月湖北第10次印刷)的识字6中,课文有“美对丑,爱对恨……冷对暖……”。在《汉语大字典》中关于“对”的解释有22种。课文中的“对”是什么含义呢?一年级的识字课中应该是指“对仗”。而二年级上册的“对”字就不只是为让学生识字了。而指词的意思相对(反义词)。从某个角度来说,用“对”也许不错。但要是把这两篇识字课放在一起读,让小学生如何理解这个“对”字呢?“美对丑,爱对恨……冷对暖……”这几句课文如当作对仗来理解,可由于没有平仄的变化,读起来让人无法感受到它的音韵美(一年级的识字课中所举短语则很好地体现平仄的要求)。而音韵是汉语言所特有的一种美,这也是现在一般人容易忽视的,而作为语文教材我们不应忽视。传统的《声律启蒙》、《笠翁对韵》等读物中,“对”是指对仗。对仗的具体内容,首先是平仄相对,即平仄必须相反,以平对仄或以仄对平;词义必须同属一类;词性必须基本相同。
平仄相对可以说是对仗的核心内容之一。从继承与发扬汉语音、形、意及声律之美的角度来看,小学二年级上册“识字课6”中的“对”是不严谨的。现在有新旧四声两套标准可供选择。上述小学二年级上册课文中的句子,不论是新四声还是古四声全为仄声,对吗?
现在党中央对弘扬传统文化高度重视,楹联进课堂的活动已在全国展开,教材的规范尤为重要,何况是全国使用量最大的版本之一。不能让学生因产生歧义而受误导。也许课文的编者中,不少人是“动乱年月”文化断层的受害者,我们可以理解。但已十多年了,如果继续用这种教材来弘扬国粹、普及对联的话,实在难免让人生一份南辕北辙的担心!
而编者如果没想让它当对联启蒙例句出现,仅仅作为列举的一组反义词的话,那么,似应表述为“美与丑”或“美和丑”之类,即不用“对”字连接前后词。这样,就更严谨,不会让天真的小学生刚从一年级迈入二年级就跟着犯这种迷糊。
此文发表于《中华楹联报》